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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理财可信吗(融资理财监管部门)

2023-05-14 21:24分类:股票入门 阅读:

 

 

假如,你有机会参与创业板龙头、新能源大哥大“宁德时代”的项目,进行投资理财,还能有高回报,你会不会怦然心动?心动的话,也许你就上当了。近日,有骗子假冒“宁德时代”名义进行理财诈骗,有投资者损失上百万。而在此前,也有多家上市公司遭遇类似情况。

 

“宁德时代”理财骗局曝光

 

2月28日,“宁德时代”理财骗局话题登上热搜榜。有多位投资者爆料,自己在一款名为“宁德时代”的App中,遭遇了投资理财骗局,被骗金额从几万到上百万不等。

 

图源:网络

 

投资者称,这款“宁德时代”App,可以购买宁德时代锂电池、宁德时代专属社会公众股等理财投资产品,收益颇高,还能每天提现。甚至,这些投资者拉“下级”到“宁德时代”App里购买理财产品,就可以获得高达25%的收益。

 

从投资者提供的项目合同中可以看到,提供投资项目的甲方名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是宁德时代的主体。2月26日,宁德时代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上述“宁德时代”App不是公司的,“宁德时代”投资群里自称与宁德时代对接的杨某也不是该公司员工。

 

目前,“宁德时代”App已经无法通过链接下载,在各大应用市场上也搜索不到相关信息。这意味着,有人利用宁德时代在行业内部的名气进行诈骗。

 

有投资者称,今年初,自己被朋友拉入了一个投资理财项目,朋友称“这是宁德时代的投资项目,投入小回报大,每天都可以提现,还有平安财险做担保。”通过朋友发来的链接,该投资者下载了一个名为“宁德时代”的APP,首页有各种理财投资产品,如“宁德时代锂电池”“宁德时代专属社会公众股”等,部分产品预期2天的收益就能达到5%,并宣称可以“每日返现,到期还本”。

 

 

图源:网络

 

每天返现224元

 

据了解,还有投资者在今年1月买了第一笔1.6万元的“宁德时代锂电池”理财产品,每天返现224元,返现的金额可以立即提现。他觉得收益不错,又买了两笔共计4.9万元的产品,每天的返现共计1000多元。后来,“宁德时代”App里不断推出新产品,投资期限越来越短,收益反而越来越高。

 

除了自己投入的产品有收益,据该投资者介绍,她如果拉“下级”到“宁德时代”App里购买理财产品,就可以获得高达25%的收益,“下级”再拉来人投资,自己还能提15%的收益。这种模式引起了他的怀疑,在家人的劝说下,他停止了投资,想等待理财产品到期将本息提出来。

 

2月20日,“宁德时代”App突然显示无法提现,客服称是黑客入侵、服务器异常等原因。但投资者发现,“宁德时代”App虽然无法提现,但仍在继续推出新产品,收益颇高,“新产品是你投入1万元,期限12个小时,每个小时都能到账120元。”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骗局。

 

更多的投资者在2022年11月底,被程某拉入了“宁德时代”投资项目,程某宣称,宁德时代是全球500强,全球三分之一的电池都是它们生产的,还有平安财险做担保。

 

据悉,程某拉了超过100人进入自己的“宁德会员群”,每天在其中分享自己的投资心得,在程某的介绍下,投入数十万元的投资者不在少数。据投资者介绍,加入“宁德时代”App投资群的投资者或有上千人,涉及全国多个省份,如山东、重庆、贵州和广东等,这些投资者投入的金额从几万到上百万不等。

 

目前,在投资者自发组织的维权群里,来自多个省份的投资者均已报案。

 

用新能源投资热度制造骗局

 

近几年,新能源产业链集体爆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市值更是一度突破万亿元。一边是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增长,另一边也有人利用新能源投资的热度来制造骗局。

 

早在2019年6月,协鑫新能源就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名称遭冒用并进行融资诈骗,公司已报案,并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轻信任何虚假宣传进行投资,防止上当受骗。

 

从具体细节来看,该融资诈骗与“宁德时代”App的投资理财骗局有诸多相似。协鑫新能源称,有人冒用公司名义设立App理财平台并发行名为“中新能源汽车电池开发项目”的理财产品,通过二维码、QQ等多种方式虚假宣传以取得投资者信任,并通过网络使用伪造的协鑫新能源电子印章与投资人签订所谓的《协鑫新能源投资理财合同书》,以向投资人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骗取钱财。

 

2022年5月,公安部刑侦局发布五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中提到,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涉案金额最大,占全部涉案资金的三分之一左右。

 

2023年2月3日,云天化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发现有网络平台冒用公司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进行虚假集资、股权投资、股权激励等活动。

 

2023年2月6日晚间,百纳千成披露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投资者来电,获悉有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名义,通过诱导下载手机App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虚假宣传,实施诈骗活动。

 

据北京商报报道,根据不完全统计,宁波能源、金财互联、三峡能源同样有类似遭遇:三峡能源表示,网络中出现的“三峡新能源”或“三峡能源”手机理财App、微信群等均是不法分子发布的虚假信息,公司不会开展民间集资活动;金财互联则表示,近期网络中出现的“金财互联”理财App为不法分子发布的虚假信息,公司并未上线任何理财类App,从未开展任何相关众筹集资业务及理财业务,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上述业务;宁波能源同样表示,公司从未上线理财类App,未开展任何相关众筹集资业务及销售理财业务,也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单位开展上述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假冒案例”中,多家上市公司提到,不法分子的诈骗方式是通过诱导投资者下载手机App,进行众筹集资等业务。

 

“高回报”、“高收益”、“稳赚不赔”?

必须警

 

业内人士指出,在上述诈骗中,投资者在短周期投资可能会尝到一定甜头,继而投入更多的钱。最终,投资周期还未满,钱还没来得及取出,App就突然关停,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目前,“理财”现在几乎已经成为了每个家庭都会提及的话题。我们在网络上也经常能看到“高回报”“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不仅如此,可能还会看到有专业的“导师”指导我们投资理财的“好事”。就在我们心动并且跃跃欲试的时候,诈骗分子很可能就趁虚而入,设计重重骗局,我们一不小心就落入了投资理财的诈骗陷阱。

 

虚假投资公司或平台打出的广告,全部都是超高年化收益,动辄12%以上,甚至高达30%-50%,而且“稳赚不赔”。一开始受害人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少量入仓,所以平台前期都会给受害人一些收益,眼看账户飞涨,小额提现也是秒到账,受害人逐渐飘飘然,越投越多。

 

资金到位以后,简单粗暴的,直接卷款删号说再见;有点耐心的,继续忽悠你往里投钱。等受害人幡然醒悟,想要及时提现止损时,“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对方有无数种理由解释为何提现失败。

 

公安部刑侦局也表示,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受害人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群体或热衷投资、理财、炒股的人群。诈骗分子将诱导受害人在其提供的虚假网站或APP上投资,前期小额投资试水可获得返利,一旦受害人加大资金投入后,就会发现无法提现或全部亏损,并被诈骗分子拉黑,且虚假网站、APP无法登录。公安部刑侦局提醒,投资理财需谨慎,警惕虚假投资理财网站、App。

 


来源:微信公众号“财智头条”综合自:红星新闻、上游新闻、每日经济新闻

责编:袁凯

校对:风华

审核:龚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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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里,指数忽红忽绿,个股涨跌瞬息万变。有人追涨杀跌亏损连连,有人却抄底摸顶赚得盆满钵满。正是股市这般捉摸不透的魔力,使得许多人哪怕没钱也要想尽方法炒股。这也催生了一种名为“配资炒股”的融资方式。

 

那么有些人会问了,何为配资炒股呢?其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本质上就是借钱炒股,股民只需提供本金,配资公司就会按杠杆比例提供配资和股票账户给股民进行操作。

 

配资炒股对于股民而言确实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然而,有人却利用此方法干起了违法的勾当。

 

典型案例:大林和小林兄弟两人在深圳经营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大林任董事长,小林任财务经理,公司主要从事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业务。

 

2020年股市行情火爆期间,许多从未涉足股市的人也都跃跃欲试,不少股民更是向大林或其公司咨询配资炒股和贷款事宜。

 

大林自己也炒股,也知道有模拟交易一事,于是他便购买并运营了一个虚拟股票交易网站,想着以配资炒股的名义吸引投资者融资,进而骗取他人的钱款。

 

碰巧一天,大林的一位朋友老刘向大林咨询起投资理财问题,对方表示自己最近手头上资金宽裕,想要学习一下如何融资炒股。

 

大林象征性地询问对方想要投资多少钱,当老刘说可以投资700万元左右时,大林感觉到机会来了!在大林一连串的劝说下,老刘没有多想,甚至没有让大林打借条就往大林提供的账户上转了600多万元,不久后,他便收到了大林寄来的带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和小林提供的股票交易账户及密码,账户上显示资产有近2100万元。

 

本想在股市里有所作为的阿方没料到,自己操作不当致使接连亏损,不想当“韭菜”的她及时止损抛售了股票,并准备拿回剩余的本金,不想账户上的钱却根本无法取出!

 

阿方赶紧联系大林,大林却表示股票盘需要清算,清算完成后就可以取现。等待了一段时间,阿方仍无法取现,再次联系大林后,大林又以其他理由进行搪塞。

 

抱着再等等看的想法,阿方过了几天再去查看股票账户,却发现账户上的余额为零。内心感到不对的她急忙赶往大林的公司,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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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一级巡视员罗卫准备了两份建议。一份是建议启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修改工作,一份是建议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

罗卫是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在证监会履职30年,最近5年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工作,目前主要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应诉工作,她提的建议和资本市场相关,和自身监管工作紧密相连。

谈及全面注册制推行对证券执法的影响时,罗卫表示,全面注册制下会持续强化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制度供给,完善相关领域规则,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违法责任认定规则、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扎牢“零容忍”制度笼子,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形成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启动《基金法》修改工作

自2012年《基金法》实施以来,我国基金行业实现高速、稳健的发展。

“然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未明确纳入《基金法》调整范围,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人职责边界亟待明确,与《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协同修改不足,对外借贷与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缺乏。”罗卫表示,建议在法律层面将该流动性支持机制予以明确,增强基金行业抗风险能力。

罗卫还建议“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她指出,法律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原因在于基层法院数量多(3000多家)、分布广,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但证券期货行政案件不宜由基层法院管辖。一是证券期货行政行为的专业性、政策性与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才、审判经验欠缺之间存在一定结构性矛盾。大多数基层法院在不了解证监会系统执法规则、执法程序,相应专业知识储备有待提升的情况下,短期内可能难以胜任此类案件办理要求。此外,证券期货相关规则不仅复杂,且时常根据市场的变化作出调整,更增加了跟进的专业难度,由中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更为适宜。二是证券期货市场是统一的大市场,单个行政案件的判决即可能具有很强的指导、示范作用,影响整个市场监管政策、监管标准的走向。三是现有行政案件一审管辖逻辑不清晰。为统一标准,建议最高院出台规定,明确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统一由当地中院管辖。

持续强化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执法

过去十年间,证监会系统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共作出2616份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总额417亿元,处罚决定数量是此前十年处罚决定数量的5.3倍,罚没金额是前十年罚没金额的26倍。

罗卫长期在证监会工作。她介绍,随着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两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出台实施,证券违法成本过低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转,“零容忍”强大震慑逐步形成。康得新、康美药业、乐视网等一批“害群之马”被依法从严处罚。对证券欺诈、财务造假背后的中介机构不勤勉尽责违法行为,证监会坚持“一案双查”,依法严厉追究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2013年至2022年,证监会对中介机构作出141份行政处罚决定、处罚475人,罚没金额达10.26亿元。

当前,资本市场正在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对实施证券行政处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注册制下,突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紧密围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发行人“讲清楚”、中介机构“核清楚”。罗卫表示,从处罚工作角度看,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更好保障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

 

一是持续强化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执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不仅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甚至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是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市场的重要前提。2013年至2022年,证监会系统共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合计作出873份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达29.85亿元。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零容忍”的工作方针,继续围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断强化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作用,为注册制行稳致远夯实基础。

二是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离不开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证监会将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和刑事责任的立体追责合力。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最高检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切实提高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合力。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细化先行赔付、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民事索赔制度,为投资者维权提供更大便利。

三是加强制度供给,完善相关领域规则。“零容忍”需要“建制度”,严格执法的前提是科学立法。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施行,围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重点执法领域,需要继续增加制度供给,科学立法,统筹规则的立改废释纂,增强规则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更好发挥法律制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违法责任认定规则、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扎牢“零容忍”制度笼子。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形成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责编:万健祎

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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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从多方核实到,有地方银保监局已收到银保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自3月15日起,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各地严禁让渡“金融服务”,贷款避免“唯指标论”

《通知》要求,各地银保监局要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排查,并选取重点机构开展现场督导,指导机构规范与贷款中介机构的合作。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开展自查,及时主动挖掘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强自主获客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提升自主经营能力,严禁主动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避免出现贷款中介机构掌控市场主动权、合作业务推高融资成本、风险跨行业传导加剧等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排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私下勾结贷款中介,向客户推荐贷款中介,放松对贷款中介推荐客户的审贷标准和贷后管理标准等问题。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中介黑名单制度,对诱导、帮助借款人违规申请贷款的中介,纳入合作黑名单。

同时,《通知》还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贷款质效,避免“唯指标论”和粗放式发展。主动向客户充分揭示经营用途贷款与住房按揭货款利率、期限错配风险,就违规将经营用途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进行提示。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银保监局要主动与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加强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主动将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通报案件涉及信贷业务超20亿元

去年下半年以来,尤其是今年春节假期以来,“提前还房贷难”成为诸多购房者关注的热点,社交媒体上甚至出现了不少“还贷”攻略。分析观点普遍认为,存量房贷利率高于新增房贷利率、理财市场收益持续下降以及年终奖发放导致购房者有闲置资金等季节性原因导致当前提前还款人数增多,从而导致了还款难度增加,正常还款程序受阻,不法操作也由此有了可乘之机。

此次《通知》还通报了一起案件,案件当事人与其关联人存在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并转让等方式帮助他人套取经营贷、提供基于购置房屋和其他资金需求的多种中介服务的违法行为。通报指出,该案件涉及银行信贷业务超过20亿元,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提供经营贷资质包装、提供受托支付通道、提供短期垫资服务、团伙成员申请贷款等形成资金池。

针对经营贷置换房贷等行为,早在去年12月,银保监会就发布过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警惕部分不法中介推介的“房贷转经营贷”背后存在的风险隐患,包括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银保监会还提醒,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期多地银保监局也发出过类似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期曾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管。彼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请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避免被不法中介机构误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朱雨蒙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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